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贺兰县整改习岗镇经
近日,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反映的贺兰县习岗镇经济桥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贺兰县立行立改,推动督察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群众投诉反映:贺兰县习岗镇经济桥村书记孙健保伙同本村砖厂承包人孙长青,收购县城建筑和生活垃圾在砖厂内挖坑填埋,破坏环境,垃圾恶臭气体污染空气。投诉人还反映:年群众举报后,贺兰县组织过调查,但对违法行为人没有追责。
贺兰县委、政府接到转办件后,立即开展投诉问题调查工作。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贺兰县习岗镇经济桥村经济桥砖厂占地面积亩,由经济桥村三社村民孙长青承包并建设砖厂,砖厂已于年6月拆除,厂区内堆放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贺兰县立即立改,截止12月11日,群众投诉的“破坏环境、垃圾恶臭气体污染空气”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贺兰县习岗镇镇长邢冰:
连夜进行整改,将经济桥砖厂建筑垃圾余吨和0.5吨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将产生恶臭气体的粪污挖机及残存的一些粪渣进行彻底清理,安装围挡并且进行封闭化的管理,每天进行洒水降尘。
贺兰县习岗镇经济桥村村民李建立:
这次整治后,这个场地确实干净了,环境优美,人住着也心情舒畅。
针对“年群众举报后进行过调查,贺兰县组织过调查,但对违法行为人没有追责”问题,贺兰县核查后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贺兰县习岗镇镇长邢冰:
鉴于对经济桥砖厂存在的这些问题监管不到位的,我们习岗镇党委对孙健保同志给予诫勉问责的处理,对包村及分管的领导予以通报批评,作出了书面检查。
此外,贺兰县加大对经济桥砖厂场地日常巡查检查力度,防止再次出现偷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行为,一经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查处。
记者:张国英马凌峰
编辑:任勤娟徐海鹏徐春露(实习)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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