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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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时发现位于立岗镇永兴村引黄垫方渠补水泵站、京星农场南、北滩泵站均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无用水计量装置,违法抽取黄河水,造成水资源浪费,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干警实地走访发现县域内非法扬水泵站共有两个,一是立岗镇永兴村引黄垫方渠补水泵站。该泵站在年建成使用至今,为永兴村余亩稻田补水,保障了稻田的基本灌溉,但始终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且取水口也未安装取水计量装置,长期非法用水,浪费水资源。另一个是京星农场南、北滩补水泵站,南、北滩补水泵站泵站属一级取水两级扬水泵站,年平均取水量为73.2万立方米,主要承担农田灌溉补水作用,解决了金星农场淌水问题,保障了农田基本灌溉,现受水农田面积约多亩,但该处泵站自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且未安装取水计量器具。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用水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水资源保护,督促指导用水单位补办泵站取水许可证,安装计量器具,同时要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制度,坚持建设取水工程先批后建制度,杜绝无证取水。
目前,贺兰县水务局已经协调两个用水单位调配用水指标,向自治区水利厅递交取水申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以尽快实现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强化护水、全面节水。
作者/来源:宁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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