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多看他一眼贺兰一男子涉嫌寻衅滋事被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从此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歌词里唱的情意满满
现实中却有人因为多看了他人一眼
而导致双方拳脚相加
今年6月3日凌晨3时许,杨某、蔡某、李某三人在贺兰县洪广镇某烧烤店喝酒,酒后三人打算去不远处的某宾馆入住,在宾馆门口迎面遇见了唐某、王某、刘某三人,其中唐某、王某“碰巧”也刚刚喝完酒。
图片来源于网络在双方对视了一眼后,杨某便向对面的唐某呵斥道:“你看啥呢!”唐某也不甘示弱,立刻回了一句“看你咋了!”紧接着蔡某和王某也参与了进来,双方开始相互谩骂并逐渐升级为推搡,李某和刘某二人见状赶紧把他们往开拉。
在快要拉开的时候,双方依旧不依不饶,又开始了对骂,并且杨某和唐某厮打在了一起,蔡某和王某也加入战斗并扭打在一起。在一番“激烈的战斗”之后,蔡某和唐某都倒在了地上。经鉴定,蔡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唐某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图片来源于网络经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蔡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且自愿认罪认罚,基于上述原因,对蔡某作出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杨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到五年又犯寻衅滋事罪,社会危害性较大,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市民聚会吃饭应时刻提醒自己切勿多喝酒,有利于保持清醒的头脑,减少过激言论和行为的发生,并且遇事也能够迅速反应并做出正确的判断。对挑衅之人和挑衅之事最保险的方法是不理睬不回应,大多数情况下,挑衅之人很快就会偃旗息鼓,若挑衅之人做出更过分的举动,一定要报警,让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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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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