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举办
12月27日,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举办贺兰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合同”暨“监管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贺兰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该宗地为贺兰县习岗镇新胜村集体土地,由宁夏农旅科技有限公司竞得。
仪式现场,出让人习岗镇新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受让人宁夏农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汪洋与出让人、受让人三方共同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此次入市宗地位于贺兰县习岗镇新胜村东侧,其中规划商服用地面积53.05亩、仓储用地面积70.53亩,共计.58亩,交易金额.28万元。该地块入市前为废弃的老砖厂,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浪费了珍贵的土地资源,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既增加了村集体和村民收入,也促进了乡村振兴的发展。
下一步,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将在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以更开明的思想、更开阔的思路、更开放的格局,积极推进入市试点工作,为乡村振兴补血,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为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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