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禁止在合法经营场所外交易进口冷链食品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渠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安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卫健委、综合执法局下发关于禁止合法经营场所以外交易进口冷链食品的通告。杜绝各类企业或个人违反宁夏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在各合法经营场所以外进行进口冷链食品交易的行为。

一、禁止任何企业、经营户、个人通过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运输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预防性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经发现,立即查封,并依法进行处置。对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检测及隔离费用自行承担。

二、禁止任何企业、经营户、个人在合法经营场所以外进行进口冷链食品交易。一经发现,立即查封,并依法进行处置。对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检测及隔离费用自行承担。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进口冷链食品的,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银川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兴庆区举报-

金凤区举报-

西夏区举报-

永宁县举报-

贺兰县举报-

灵武市举报-

银川市公安局举报-

银川市商务局举报-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举报-

特此通告。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年1月15日

记者:王虹

编辑:徐海鹏任勤娟

实习:刘洋邹晓航

责编:张婷

↓↓↓这些新闻你不该再错过哦↓↓↓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ls/3135.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