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33件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
自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2批共件,现将第四批33件转办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值班—,邮政信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第A号邮政专用信箱。
0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固原市原州区中博小区19号楼1单元门前的暖气管于11月中旬暴管,相关部门抢修后用黄土和泥浆填埋,但刮风时会引起很大的扬尘,污染了环境,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原州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年12月7日晚19时许,原州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现场进行核查。
经核查,固原市原州区中博小区19号楼1单元门前暖气管于11月中旬暴管,物业公司第一时间组织进行了抢修,但由于冬季气温低,无法浇筑混凝土,暂时用黄土填埋,面积约30㎡,大风天气会带起扬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原州区综合执法局督促物业公司抢修挖掘区域铺设砂砾垫层,碾压平整后覆盖防护网防尘,并于12月7日20时整改完成。
2.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古雁街道联络,向广大业主发放了《致业主的一封信》,详细说明由于冬季气温低,抢修挖掘区域无法浇筑混凝土,刮风时带起扬尘,给广大业主生活带来了不便,后期由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待气温条件适宜时,及时浇筑混凝土硬化。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0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中卫市中宁县白马乡单玉孝在吴忠市青铜峡市滚泉收费站周围种植了硒砂瓜并在瓜地中套种了核桃树。年,青铜峡市人民政府以硒砂瓜污染环境为由要求将硒砂瓜退出种植地并因此阻止信访人给套种在硒砂瓜地中的多棵已种植了4年的核桃树浇水,导致核桃树全部旱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行政区域:青铜峡市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信访人种植压砂瓜地位于峡口镇牛首山南麓地区,面积.3亩,属于非法抢种土地。
一是自年起,原青铜峡市峡口镇新田村、跃进村村民与中宁县白马乡部分群众在青铜峡市峡口镇牛首山南麓国有牧草地非法抢种压砂瓜。年3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允许农户种植到年10月底,到期压砂瓜种植户必须无条件(不作任何补偿)退出。之后,仍有部分群众抢种偷种压砂瓜。年3月,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组开展非法压砂瓜清理整治,与中宁县人民政府协商,先期收回了亩非法压砂瓜地(不包括信访人的压砂瓜地)。年3月,青铜峡市清理整治工作组再次对包括信访人在内的压砂瓜种植户下发了《青铜峡市关于开展整治滚泉地区内非法压砂破坏生态专项行动告知书》,当面告知种植户严禁在牛首山南麓地区种植压砂瓜。目前,牛首山南麓地区压砂瓜种植户现已全部退出。
二是年,信访人在抢种的.3亩压砂瓜土地上种植核桃树约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吴忠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压砂、开垦草原、林地及国有荒地行为的通告》,青铜峡市依法依规收回了信访人非法抢占的国有荒山地。信访人原压砂瓜种植地处于干旱地带,土质贫瘠,水资源严重缺乏,不适宜种植经果林。自青铜峡市禁止非法种植压砂瓜以来,清理整治组从未阻止过种植户对已种植的核桃树浇水。同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年3月30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压砂瓜种植户必须无条件(不作任何补偿)退出”的决定,其提出的“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下一步,青铜峡市将进一步完善国有牧草地资源保护机制,履行好国有牧草地监管责任,确保资源得到保护、问题不反弹。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落实禁伐、禁垦、禁采、禁牧要求,加强对国有牧草地的巡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开垦、占用、耕种的国有牧草地等行为。
二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执法业务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向群众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0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与沈阳路交叉口西北角,富雅名居小区门口有一个大约50米x20米大的草坑,夏天此草坑里的黑色水臭气熏天。
行政区域:西夏区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富雅名居小区由宁夏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东门口的文萃北街绿化带,地势低洼。年8月,因沈阳路道路施工暂时封堵了小区污水管网,物业公司采用吸污车拉运方式转运该小区污水,小区入住居民增多,产生污水量增大,污水转运不及时,致使部分污水溢出污水池流入小区东门口南侧绿化带,产生臭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协调沈阳路道路施工方预留污水管网接口,督促小区开发商于年4月将小区污水管网与沈阳路污水主管网接通,并安装增压泵站,确保小区污水顺利排入沈阳路污水管网,同时安排专人对流入绿化带的污水进行回抽,再未发生污水外溢现象。12月7日,工作人员对排污管网、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增压泵设备运行正常,污水达到排污水位后自动抽排,无污水外溢现象。随机抽取20户小区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居民对该问题化解情况表示满意。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0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石嘴山市平罗县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红崖子工业园区化工企业(不知道具体哪家企业)每天天黑开始排放硫化氢、苦杏仁味等气味气体,熏得人没法睡觉。这些企业只要没人管就有臭气排出。
行政区域:平罗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平罗县组织环保、园区等相关单位,对该区域进行调查走访、实地勘察。经排查,产生硫化氢、苦杏仁味等气味的化工企业主要是宁夏三丰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思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三丰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甲基立枯磷、铵盐、硫磷酯、乐果、三氯硫磷、甲基氯化物、甲基胺化物(精胺)等农药中间体过程中产生异味,钠盐和铵盐高浓度废水收集槽、原料及产品储罐、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产生挥发性异味,乐果生产线硫化物车间生产过程中、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硫化氢气体;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丙酰三酮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挥发性异味,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硫化氢气体;宁夏思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3-异色满酮生产车间门窗、三效蒸发车间大门未关闭,导致无组织废气逸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硫化氢气体。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环保监察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进行了拍照取证,组织对宁夏三丰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思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宁夏思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平环责改字〔〕号),责令企业于12月9日前关闭生产车间门窗和三效蒸发器车间大门,该企业于年12月9日完成整改。年12月8日下午和夜间,监察人员利用移动式走行监测车对3家企业周边环境空气进行监测,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范围为0.09mg/m3-0.41mg/m3,走行过程中未发现总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区域。下一阶段,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督促宁夏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年12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站二次密闭,宁夏思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年12月30日完成废气末端收集系统技术改造,同时督促相关企业于年1月30日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厂一策”排查及编制工作,并于年8月完成治理工作。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0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石嘴山市大武口工业园区的旺达凯活性炭有限公司,没有节能审查手续,目前仍在继续生产。2.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尼西活性炭有限公司,没有节能审查手续,目前仍在继续生产。3、吴忠市太阳山工业园区的宁夏宁疆疆泰活性炭有限公司、亿洁活性炭有限公司属于年建好的公司,没有节能审查手续,目前仍在继续生产。
行政区域:大武口区、太阳山开发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1.经查,宁夏旺达凯煤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活性炭技术改造项目于年3月,取得了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备案。建设内容为新建6条压型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8条碳化炉并配套建设8台余热锅炉、新建6台产品道斯列普活化炉、新建脱硫塔和VOC处理设施,该项目于年4月开工建设,年12月项目基本建设完成,6台产品道斯列普活化炉实际建成2台。年6月10日,因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手续不全,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接到中央第二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后,我区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确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8条炭化线、1台活化炉处于停产状态,1台活化炉处于运行状态,利用余热解决厂区职工冬季供热问题。2.经核查,宁夏尼西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吨活性炭节能及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委托宁夏绿源碳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能源利用现状评估报告》,惠农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于年10月9日按程序上报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目前正在审查阶段。年12月7日,惠农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宁夏尼西活性炭有限公司各碳化炉、活化炉车间和中控室逐一进行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投诉人反映“石嘴山市大武口工业园区的旺达凯活性炭有限公司,没有节能审查手续,目前仍在继续生产、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尼西活性炭有限公司,没有节能审查手续,目前仍在继续生产”情况属实。
12月7日,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1、宁夏宁疆疆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煤基活性炭项目于年8月14日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30-03-),于年12月11日取得《关于宁夏宁疆疆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煤基活性炭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吴太经发〔〕44号)。
宁夏亿洁炭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煤质及生物质活性炭项目于年8月16日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30-03-),年4月23日取得《关于宁夏亿洁炭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煤质及生物质活性炭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吴太经招节能审发〔〕03号)。
宁夏亿洁炭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年脱硫脱硝活性焦项目于年6月18日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3-),年5月29日取得《关于宁夏亿洁炭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脱硫脱硝活性焦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吴太经招节能审发〔〕04号)。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已于年12月7日向宁夏旺达凯煤业有限公司下达停产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于7日内完成停炉降温工作,该企业已于年12月14日完成停炉降温工作;停产期间做好职工安置,完善节能审查手续,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惠农区已要求企业在节能审查手续批复前不得进行生产,惠农区将不定期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加强该公司用电信息实时监测,若发现用电情况异常,坚决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3.针对转办件反馈问题,一是太阳山开发区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节能手续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备案项目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批复。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有关规定,在项目备案后,督促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0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光华家园小区门口一排营业房,夜市大排档和拉面馆的排烟筒从二楼架到了小区院内,紧挨着居民家窗户,影响居民生活,还有三个废烟筒未排烟,但是也不拆除。附近居民多年投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但仍未解决该问题。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2家餐厅位于光华家园小区门口12号楼-14号楼之间西侧的二层楼营业房,该处实际有3家餐饮商户的排烟管道延伸到营业房楼顶,对该3家餐饮商户进行检查,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也无破损。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现场已要求商户对排烟管道、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或更换,做好日常维护,并正常使用。投诉人反映的3个废弃排烟管道现已全部拆除。12月8日至9日,多次对该3家餐饮商户进行检查,油烟净化器均正常使用。12月8日至9日,入户走访了该小区14号楼、12号楼共计21户居民,均表示对整改效果满意。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0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贺兰县瑞士花园南侧的高架桥快速通道上大车行驶的噪音严重影响了瑞士花园居民生活,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贺兰县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贺兰县瑞士花园南侧的高架桥快速通道上大车行驶过程中确实产生噪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以交警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信访举报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昼夜巡逻管控频次,严格落实24小时巡逻查处和劝导工作,并全面梳理排查和优化沈阳路及周边路口相关标识标牌标线。
二是立即进行实地调研,现场安排部署勤务,在沈阳路的入口处定人、定岗、定责,全天候安排警力对中大型货车进行管控。加强从22时至次日6时的全路段巡逻。
三是住建部门完善建设沈阳路居民区路段隔音墙、区间测速和电子监控设备等交通基础设施,监测部门对沈阳路瑞士花园小区路段交通噪音进行监测。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0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兴庆区西北农资城院内大型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在室内试机时冒柴油黑色烟雾,味道很呛鼻,影响周边住户身体健康。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西北农资城共有21栋商业楼,其中3栋为仙来乐园商业公寓,其余全为商铺,所有商铺楼高均为2层,室内无法停放大型机械,其销售的大型机械设备停放在商铺门口。进入冬季后,农机及工程车辆销售进入淡季,工作人员在12月5日至10日对农资城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时,均未发现因试车而产生噪音、柴油烟雾及气味的现象。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已张贴温馨提示,签订告知书:要求在8时-12时和14时-18时的2个时间段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试车,其他任何时间严禁试车;放置3个监督提示牌,公示相关要求及监督电话。
二是要求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加大巡查频率,减少室外试车产生烟雾。
三是要求所属街道每天安排城管执法队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定时定点定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巩固整改成效。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0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来宁督察后,银川市贺兰县就增加了对全民创业园、富兴北街等主要街道的洒水频率,导致天寒地冻群众出门如履薄冰,请求协调处理。
行政区域:贺兰县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为推进美丽贺兰建设行动,提升美丽贺兰建设成效,贺兰县强化县域内环卫保洁力度,委托第三方社会化公司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保洁。近期,该公司在作业时,存在洒水降尘频次不科学、不规律的问题。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要求环卫公司严格根据气候及温度变化,调整作业时间与作业方式,最高气温低于2摄氏度时,暂停湿扫及洒水作业,只安排干扫车辆上路作业;最高气温达到3-8摄氏度时,安排湿扫车及干扫车上路作业,最高气温在8-10摄氏度时,湿扫车和洒水车同时出动,避免洒水导致路面湿滑或结冰。同时,洒水作业时遇到行人注意主动避让,避开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与宁安南大街之间、亲水花园和艾依公馆小区门口的一段土路,大约米长,汽车来往产生扬尘污染。
行政区域:金凤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与宁安南大街之间、亲水花园和艾依公馆小区门口的一段土路,位于亲水花园小区北门东侧,连接宁安大街至亲水大街,车辆途经道路有扬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联合工作组召开现场会对该路段道路扬尘问题立即整改,由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日内对土路路面进行硬化。整改后,经走访周边22户住户,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南路同安小区2期南门对面共享铸钢公司的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有厂房,但是噪音仍然很大,夏天时候根本不敢开窗户。投诉人建议晚上十一点后去查噪音。
行政区域:西夏区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12月7-8日,经工作人员核实,共享铸钢公司的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确实产生噪音。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监测部门对企业厂区噪音监测显示,白天和夜晚的噪音均未超过国家标准。为给周围小区创造更加优良环境,已要求共享铸钢公司在现有降噪设施的基础上再次升级改造。目前,该公司已经提供隔音降噪方案,预计年1月31日之前完成升级改造。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固原市西吉县西涵路电商中心北侧30米左右的居民区经常有屠宰鸡的商贩当场杀鸡售卖,造成了臭气熏天的空气污染和鸡毛满地的垃圾污染,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西吉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西吉县政府组织吉强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西吉县吉强镇西涵路电商中心北侧30米居民区有3家鸡肉批发店,各自租用库房在经营范围内屠宰、售卖鸡肉,经营活动中将屠宰活禽产生的垃圾随意堆放,导致异味较大影响环境。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吉强镇人民政府对3家肉店现场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责成3家肉店拆除屠宰设备,采取喷洒消毒液和除臭剂等措施进行消毒和除臭,对店内外的废弃物和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已于年12月9日完成整改。
2.组织对全县活禽屠宰加工店铺、作坊的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严格落实门前“六包”工作责任制,严防污染环境的问题发生。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固原市西吉县新营乡大窑滩村路边有两家采砂厂(名称不详)在河道内采砂洗砂,造成扬尘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西吉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12月8日,西吉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自然资源局、新营乡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
经查,该两家采砂厂实为西吉县新营乡大窑滩村3#、4#建筑用砂矿,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和采矿许可证。目前该企业处于季节性停产阶段(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因拉运成品砂料车辆出入、成品砂露天堆放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现场未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迹象。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西吉县责令该采砂厂立即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方案,将废渣废料等易引起扬尘污染的区域进行遮盖,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12月10日,再次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已整改到位。
2.西吉县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商务工信局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兴庆区凤凰街自治区政府机关食堂鼓风机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城市一号居民休息,从凌晨四点钟开始,一日三餐时候噪音比较集中。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自治区政府机关食堂东侧楼顶设有两组鼓风机,一组为二楼汉餐食堂后厨使用,冬季一直未使用,另一组为地下一层食堂后厨使用,目前正常运行。年3月,两组鼓风机均已建设隔音房包裹鼓风机,同时通风管道采用隔音棉进行包裹处理。经现场检查,发现通风管道隔音棉出现部分脱落情况,隔音房存在缝隙,降噪效果被削弱。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要求自治区机关食堂延时开灶,确需启用鼓风机,延后到早晨7点后再启动。要求自治区机关食堂对管道隔音棉脱落处重新进行包裹,对隔音房缝隙处重新用隔音棉进行填充包裹,对风柜排风口进行再加固,降低因抖动引起的管道共振。委托第三方进行噪音分贝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合格。12月9日,现场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已完成通风管道隔音棉重新包裹,隔音房缝隙进行填充,风柜排风口螺丝进行紧固。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中卫市政府要求沙坡头区常乐镇罗泉村硒砂瓜地退出种植,将压好的碎石子推掉造成地面裸露,形成扬沙、扬尘。2.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罗泉村石现子队北石头井山里的砂石料厂(厂名不详)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中卫市政府要求沙坡头区常乐镇罗泉村压砂地退出,将压好的碎石子推掉造成地面裸露,形成扬沙、扬尘”问题。
1.关于“中卫市政府要求沙坡头区常乐镇罗泉村压砂地退出”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根据《中卫市压砂地退出种植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秘密)》(卫党办发〔〕30号)精神,市委和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坚持“生态优先、全面退出、分区修复、科学规划”的原则,非确权压砂地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逐步恢复荒漠草原生态;确权压砂地采用工程和技术等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全面禁止非法开垦荒地、禁止河道非法采砂、禁止新增压砂种植破坏生态行为,全面退出压砂地种植。
2.关于“将压好的碎石子推掉造成地面裸露,形成扬沙、扬尘”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截至12月8日,常乐镇罗泉村共签订压砂地退出种植协议户.62亩,目前全村还没有开展清砂工作,不存在“将压好的碎石子推掉造成地面裸露,形成扬沙、扬尘”问题。
(二)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罗泉村石现子队北石头井山里的砂石料厂(厂名不详)生产加工过程产生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宝峰工贸生产加工过程主要包含破碎、筛分两道工序。在破碎工序中,石块受破碎机挤压而破裂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在筛分工序中,由于石料的下落会产生一定粉尘,石料自皮带机顶端下落时也会产生粉尘污染。通过实地调查,该企业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在加工区原料堆场建设有6m高防风抑尘墙,共设置4套密闭式抽风收集设施、1台布袋除尘器,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产生扬尘。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兴庆区星光华小区锅炉房噪音扰民,同时冒烟排气造成空气污染,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投诉地点在民族南街号星光华小区内A区17号楼、B区14号楼有2处燃气锅炉房,安装锅炉19台,建成于年,为星光华小区内名住户提供供热服务,锅炉所属公司为宁夏西部热电有限公司。目前2处锅炉都在使用,均安装了消音百叶,但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对星光华小区2处燃气锅炉烟气、噪声进行检测,烟气检测结果达标,噪声检测结果均不达标。针对噪声超标的问题,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同时要求该公司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并实施。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固原市西吉县硝河乡硝河村北街组由村委会通往葫芦河的道路被住户苏红义、苏小军家长期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污水,造成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西吉县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12月8日,西吉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经查,苏红义、苏小军屋后有少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未清理,并在屋后安装简易排水管道向路面排放生活污水,但未流入河道。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责令苏红义、苏小军拆除了简易排水管道、对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
2.对苏红义、苏小军排放污水、倾倒垃圾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签订定点倾倒垃圾、规范排放生活污水的承诺书。
3.结合正在开展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群众对圈内圈外及卷棚周边堆积的粪污彻底清理,按照粪污日产日清的要求,运送到各自的农田掩埋,腐熟还田。积极引导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修建粪污沉淀池,逐步规范畜禽粪污科学化处理。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为移民区,群众养羊较多,其中一些农户将住宅院落出租给养殖户养羊,牲畜粪便任意堆放,污染空气、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灵武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为“十三五”移民村,有34户村民为增加收入,在自家院落内零散养殖肉羊只,部分农户将羊只粪便堆放在自家院落内未及时处理,存在异味。其中有2户因家庭人口较多(一户12人,一户6人),租用本村其他闲置院落居住,分别养羊32只、36只。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规范泾兴村养殖户养殖管理的通知》,由乡包村干部与村干部成立四个工作小组,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宣讲,切实提高养殖户规范养殖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二是乡村干部、卫生保洁员与村民共同对院落内的禽畜粪便进行清理拉运,目前已清理完毕。
三是组织乡畜牧兽医站向养殖户发放消毒粉,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农户对养殖圈舍进行消毒处理,消除异味。
下一步,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对零散养殖家畜农户开展常态化监督巡查,督促指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畜禽粪便和垃圾,并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环境整洁、无异味。同时,加强对群众规范养殖、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乡村生活环境。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1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吴忠市利通区慈善大道市区由北向南5公里杨渠路口东西两侧均存在未经审批的露天煤场,扬尘污染空气、污染环境;2.其中,东侧老周煤场院内还存在堆放垃圾现象,垃圾臭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利通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12月7日,利通区政府、吴忠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关于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慈善大道市区由北向南5公里杨渠路口东西两侧均存在未经审批的露天煤场”部分属实。经查,位于慈善大道西侧煤场为宁夏江秀商贸有限公司,于年9月11日成立并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的销售”等业务;慈善大道东侧为老周煤场,是自然人周某某个人经营煤场,未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
二是关于群众反映“扬尘污染空气、污染环境”问题属实。江秀公司没有建设封闭式煤仓,在院内堆放块煤约8吨,采用防尘网、篷布进行双层苫盖;老周煤场煤炭存放于彩钢板房内,堆存块煤约15吨。2个煤场场内空地均采取防尘网苫盖。
三是关于群众反映“东侧老周煤场院内还存在堆放垃圾现象,垃圾臭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老周煤场内空地无序堆放废铁、废塑料等物品,现场环境杂乱,但未发现垃圾臭味污染环境问题。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经与江秀公司负责人协商,江秀公司同意搬迁至金积镇散煤销售中心,存量散煤已于12月8日中午12时全部转运完毕,并对现场裸露场地再次采取防尘网苫盖、洒水封冻等措施。
二是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号)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于12月7日对老周煤场无证经营问题启动立案程序,依法责令老周煤场停止经营活动,并对经营场地、院内进行清扫、杂物清理,铺设防尘网,洒水降尘。
三是在2处煤场门口设立温馨提示牌,引导村民就近到金积镇清洁煤配送中心购煤。
下一步,一是利通区积极为江秀公司办理相关营业手续。二是对利通区辖区内已关停的散煤销售点开展“回头看”,全面摸排辖区内散煤销售场所,引导合法经营者就近入住金积镇、金银滩镇、扁担沟镇的3个清洁煤配送中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等非法散煤销售场所。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居住在吉强镇北环路临街(团结村5队),燃煤取暖,污染空气。要求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行政区域:西吉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号、21号、23号、30号转办件投诉内容属同一类问题。12月8日,西吉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住建局、吉强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吉强镇团结村五组,属城乡结合部,辖区现有住户户,其中9户采用清洁能源煤改电取暖、2户采用空气能方式取暖,户采用传统燃煤方式取暖。该区域属城乡结合部,建筑密度大、人员居住密集,未铺设供热管网及取暖配套设施,当前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传统燃煤取暖方式产生碳排放,对空气环境带来影响。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吉强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页等方式,讲清现状和分年度分批次进行县城集中供暖改造的工作思路和规划,争取群众最大限度谅解,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已印发《致市民朋友的倡议书》,目前已走访入户户,预计12月17日全面完成入户工作。
2.做好配送中心清洁煤调运储备工作,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动员群众使用清洁燃煤,按市场差价予以适当补贴,最大程度减少燃煤排放带来的环境影响。
3.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十四五发展目标,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分年度分批次逐步扩大供热辐射范围,提高供热覆盖率。待供热规划完成后,将团结五组列入年集中供热设施改造项目实施,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吉强镇街道有近40户燃煤取暖,污染空气。要求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行政区域:西吉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号、21号、23号、30号转办件投诉内容属同一类问题。12月8日,西吉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住建局、吉强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吉强镇团结村五组,属城乡结合部,辖区现有住户户,其中9户采用清洁能源煤改电取暖、2户采用空气能方式取暖,户采用传统燃煤方式取暖。该区域属城乡结合部,建筑密度大、人员居住密集,未铺设供热管网及取暖配套设施,当前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传统燃煤取暖方式产生碳排放,对空气环境带来影响。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吉强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页等方式,讲清现状和分年度分批次进行县城集中供暖改造的工作思路和规划,争取群众最大限度谅解,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已印发《致市民朋友的倡议书》,目前已走访入户户,预计12月17日全面完成入户工作。
2.做好配送中心清洁煤调运储备工作,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动员群众使用清洁燃煤,按市场差价予以适当补贴,最大程度减少燃煤排放带来的环境影响。
3.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十四五发展目标,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分年度分批次逐步扩大供热辐射范围,提高供热覆盖率。待供热规划完成后,将团结五组列入年集中供热设施改造项目实施,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灵武市鑫强家园住户反映灵武市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小区未接入集中供热,冬天家里烧天然气取暖,要求接入华电集中供热管网。
行政区域:灵武市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所在的灵武市鑫祥家园小区位于灵武市西湖街东侧、富源巷南侧,于年建成交付使用,小区共有1栋楼4个单元88户(其中:居民86户,营业房2户),依据《关于核准鑫祥花园二期开发项目的通知》,该小区供暖热源为户内燃气壁挂炉供给。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根据《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天然气属清洁能源,鑫祥家园小区和其他小区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符合清洁能源供暖和环境保护要求。且经灵武市住建局、能源公司工作人员入户调查走访,鑫祥家园小区86户中只有48户同意接入集中供暖,仅占55.8%,尚不具备集中供暖改造条件。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固原市西吉县县城内北后街团结5组的上万户居民家未接通供热管网,自己烧煤、烧柴取暖,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西吉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号、21号、23号、30号转办件投诉内容属同一类问题。12月8日,西吉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住建局、吉强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吉强镇团结村五组,属城乡结合部,辖区现有住户户,其中9户采用清洁能源煤改电取暖、2户采用空气能方式取暖,户采用传统燃煤方式取暖。该区域属城乡结合部,建筑密度大、人员居住密集,未铺设供热管网及取暖配套设施,当前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传统燃煤取暖方式产生碳排放,对空气环境带来影响。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吉强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页等方式,讲清现状和分年度分批次进行县城集中供暖改造的工作思路和规划,争取群众最大限度谅解,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已印发《致市民朋友的倡议书》,目前已走访入户户,预计12月17日全面完成入户工作。
2.做好配送中心清洁煤调运储备工作,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动员群众使用清洁燃煤,按市场差价予以适当补贴,最大程度减少燃煤排放带来的环境影响。
3.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十四五发展目标,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分年度分批次逐步扩大供热辐射范围,提高供热覆盖率。待供热规划完成后,将团结五组列入年集中供热设施改造项目实施,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石医院向南米处的露天水文站长期堆积石灰、砂石等垃圾,引发扬尘,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平罗县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露天水文站长期堆积石灰、砂石等垃圾问题,是宁夏瑞德、宁夏鸿辉等6家建筑公司在该区域联合设立的临时拌合站,为平罗县城市排洪防涝、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提供水稳拌合料,年10月底已停用,但堆积的砂石料未及时清理,临时拌合站未及时拆除。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按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砂石料已全部清除,临时拌合站正在拆除,限期年12月10日前全部清理出场,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进行封固。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清场工作。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大坪村一组和三组之间一条沟(不知名,该村只有此一条沟)内有一家砂石厂未办理相关手续,非法开采,采挖后也未对地面进行恢复,目前还在继续开采。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反映过,查封后该砂石厂又自行开始采砂。
行政区域:西吉县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年12月8日,西吉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反馈问题中的砂石厂实为吉强镇大坪村建筑用砂矿。年7月10日,县自然资源局接群众电话询问“吉强镇大坪村用砂矿是否有合法手续”,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其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有违法开采行为,县自然资源局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并进行生态修复治理,该企业限期完成了整改,后经自然资源局检查和群众走访,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前再无开采行为。年7月27日,该厂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开始作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年7月27日)。目前该企业因资源量枯竭,等待变更补划,已于年9月停产,但存在矿区场地平整不到位、料堆覆盖不完全等问题。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西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该企业对开采区及运输道路进行平整和洒水,对露天料堆进行完全覆盖。已于12月10日整改到位。
2.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回头看”。
3.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吴忠市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西组宝丰煤矿门口,宝丰煤矿将建筑垃圾及煤矸石倾倒在农户的基本农田里,要求处理。另宝丰煤矿平时也不遵守垃圾定点倾倒制度,垃圾经常在林地和路边随时倾倒,请高度重视,进行调查。
行政区域:盐池县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12月7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宝丰煤矿将建筑垃圾及煤矸石倾倒在农户的基本农田里”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群众所反映的地块为南北走向的狭长地带,东侧为四股泉煤矿矿区围墙,西侧为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进厂道路。根据盐池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年末局部),显示该地块共13.84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45亩,采矿用地13.39亩,并非基本农田,且未发现有倾倒煤矸石现象。但在该地块靠近道路区域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是群众反映“宝丰煤矿平时也不遵守垃圾定点倾倒制度,垃圾经常在林地和路边随时倾倒”问题部分属实。四股泉煤矿与盐池县治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生活垃圾处置协议》,生活垃圾由矿内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未发现垃圾倾倒在林地和路边的现象。但在矿区周边存在人为丢弃垃圾、清扫不及时现象。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盐池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惠安堡镇组织专班,于12月7日下午15:00,安排机械、车辆、人员,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目前,清理整治任务已完成。
二是盐池县住建局、惠安堡镇对国道进入四股泉煤矿及上峰萌生建材两家企业的进场道路及道路两侧责任区域进行划分,明确两家企业卫生保洁责任,由两家企业安排专人进行清扫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三是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惠安堡镇加强监管,要求企业进出厂区的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遮盖篷布,防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散落造成污染。
四是盐池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对发改局、惠安堡镇进行约谈,盐池县发改局对四股泉煤矿的负责人和该局分管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中卫市海原县西安镇胡湾村周边林地(包括退耕还林地)被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占用,用于建设风力发电,投诉人未得到任何补偿,破坏了林地。
行政区域:海原县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中卫市海原县西安镇胡湾村周边林地(包括退耕还林地)被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占用,用于建设风力发电”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年12月30日,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取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审发〔〕号)。年10月12日,海原县人民政府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华润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99号)。年12月6日,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取得《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华润海原北山梁风电等2宗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海政函〔〕88号),其中包括华润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建设用地。年12月25日,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取得海原县自然资源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海地(划)字〔〕-11号)。综上所述,该风电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情况属实。
(二)关于“投诉人未得到任何补偿”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年4月28日,潘震城在海原县人民法院对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提起了三项诉讼请求:1.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对涉案林地的毁坏行为并恢复林地原貌。2.被告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暂主张5万元,具体以评估值为准。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经县人民法院审理,潘震城不应该获得补偿,并于年12月23日下达《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宁民初号),判决“驳回原告潘震城的诉讼请求”。
年2月25日,潘震城将该案件上诉至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潘震城不应该获得补偿,一审“裁判结果正确”,并于年3月30日下达《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宁05民终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综上所述,投诉人依法不予补偿,所以未得到任何补偿。(三)关于“破坏了林地”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华润MW风电项目和30MWp光伏复合项目占用林地(包括退耕还林地)取得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宁林资许准〔〕号、宁林资许准〔〕号、宁林资许临准〔〕号、宁林资许准〔〕号、宁林资许临准〔〕号),项目建设过程中调整占用的林地也全部取得了《华润海原尖尖山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宁林资许临变〔〕1号、宁林资许临变〔〕2号),不存在违法占用的情况。项目编制的《华润海原尖尖山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了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华润海原尖尖山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聘请专家和有资质单位对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检测和自主验收。项目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取得了自治区水利厅《华润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审发〔〕49号),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聘请有资质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开展了检测和验收,取得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华润海原尖尖山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复函》(宁水函发〔〕号)。项目编制的《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实施方案》通过了海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对临时占用林地全部进行了生态恢复,共种植柠条.亩,并于年10月通过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及第三方公司验收。综上所述,该项目属于依法依规使用林地项目,投诉不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吴忠市盐池县长城建材市场没有公厕,还经常有扬尘,环境脏乱差,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盐池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12月7日,盐池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盐池县建材市场没有公厕”问题属实。该市场内有水冲式公厕1座,但因建设年代久,公厕供水管网老化,下水不畅等原因,未向商户开放。
二是群众反映“还经常有扬尘,环境脏乱差”问题属实。市场内场地为砂石地面,未硬化,易产生扬尘,且商户未将存储的建材按市场划定区域堆放,致使环境卫生较差。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由花马池镇负责,对长城建材市场原有公厕进行修缮开放,同时组织人员及机械车辆,对市场内卫生死角、生活垃圾、杂物和杂草进行全面清理,并于12月12日前清理完毕;二是由花马池镇负责对市场内商户乱堆乱放的建材按划定区域有序存放,同时对市场内商户乱堆乱放建材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切实养成和增强保持市场环境卫生整洁的意识;三是盐池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对花马池镇、盐池县住建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花马池镇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长城村村主任、长城村二堡自然村组长进行约谈。
下一步,一是由盐池县住建局、花马池镇牵头,为长城建材市场调配增加1座移动式公共卫生间,满足商户及周边群众基本需求,并于年规划建设1座水冲式公共卫生间;二是由盐池县花马池镇负责,建立日常卫生保洁机制,做好常态化市场洒水降尘作业工作,督促长城村二堡自然村加强对长城建材市场的管理,规范设置停车区、建材摆放区,建立健全保持市场环境秩序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市场道路进行全面硬化,解决扬尘问题;三是由盐池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花马池镇进行规划选址,根据城市规划发展需要,谋划将建材市场迁出城区。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2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郑儿庄村石崾沟村西南方向的西粮有多亩土地荒废11年,导致整个西粮水土流失严重,要求处理。
行政区域:同心县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12月7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同心县下马关镇郑儿庄村石腰沟社常住人口75户,共有耕地.21亩(均为旱耕地),其中群众反映西梁区域有梯田亩。
一是群众反映“土地荒废11年”问题属实。开展现场核查时梯田无耕种痕迹,田埂有一些豁口。通过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到西梁亩梯田,因田面宽度狭窄不适宜大型机械耕作,该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部分村民移民搬迁,青壮年劳动力较少,加之下马关地区干旱少雨,降水集中在9-10月份,与旱耕地宜植农作物荞麦、小杂粮生长周期错开,农作物效益不高,土地收益不佳,致使该区域土地撂荒。
二是群众反映“整个西梁水土流失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查,年,同心县水务局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将西梁亩坡地改造为现有梯田,有效缓解了地面径流的冲刷,虽然、年下马关镇历经两次短时强降雨,在梯田田埂上冲出了一些豁口,对田埂和生产路造成轻微损害,但梯田田面完整,没有形成冲沟,不影响农业生产,对下游农田和村庄没有造成不利影响。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同心县加快下马关镇郑儿庄村(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包含石腰沟社西梁亩),平整农田,增施有机肥,配套田间道路,力争在年5月底前完成;二是同心县农业农村局、下马关镇负责,在郑儿庄村石腰沟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后,尽快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在田间地埂种植柠条,增强水源涵养功能,防止水土流失;三是责令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作检查,并对查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令郑儿庄村委会向下马关镇人民政府作检查。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3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灵武市鑫盛绒都小区西侧10米左右被生活垃圾和养殖污水污染近7年,经多次与当地住建和环保部门沟通协商,问题均未得到解决,要求尽快处理。
行政区域:灵武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灵武市鑫盛绒都小区西侧10米左右区域未发现养殖污水污染,仅存在部分生活垃圾和杂草。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灵武市东塔镇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制定整改措施,立即组织人员、机械对投诉区域的生活垃圾及杂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制作透视栅栏米,配置垃圾桶2个。对低洼处回填土方方并进行平整,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3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团结路第一小学后门住户家里暖气不通,家家户户早晚烧煤、柴、垃圾等产生的烟污染环境。向县政府、城建局、固原市政府等部门反应过,还未解决。
行政区域:西吉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20号、21号、23号、30号转办件投诉内容属同一类问题。12月8日,西吉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住建局、吉强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吉强镇团结村五组,属城乡结合部,辖区现有住户户,其中9户采用清洁能源煤改电取暖、2户采用空气能方式取暖,户采用传统燃煤方式取暖。该区域属城乡结合部,建筑密度大、人员居住密集,未铺设供热管网及取暖配套设施,当前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传统燃煤取暖方式产生碳排放,对空气环境带来影响。
关于“向县政府、城建局、固原市政府等部门反映过,还未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信访事项调查程序给予了答复。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吉强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页等方式,讲清现状和分年度分批次进行县城集中供暖改造的工作思路和规划,争取群众最大限度谅解,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已印发《致市民朋友的倡议书》,目前已走访入户户,预计12月17日全面完成入户工作。
2.做好配送中心清洁煤调运储备工作,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动员群众使用清洁燃煤,按市场差价予以适当补贴,最大程度减少燃煤排放带来的环境影响。
3.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十四五发展目标,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升,分年度分批次逐步扩大供热辐射范围,提高供热覆盖率。待供热规划完成后,将团结五组列入年集中供热设施改造项目实施,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3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灵武市海子村东山坡上几十亩地被杨保金采完砂石料后填埋了一两米深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上面苫盖了土后,又用来养羊、鸡(一两百只),堆放建筑垃圾。
行政区域:灵武市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未发现杨保金在海子村采挖砂石料行为,经对现场空地进行开挖,发现局部地方地下一米处存在填埋建筑垃圾的行为,没有发现生活垃圾。现场局部区域搭建简易圈棚养殖山羊余只、家禽30余只,在此区域没有发现堆放建筑垃圾。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地方地下一米处存在填埋建筑垃圾的问题,崇兴镇责令杨保金立即组织机械对地下填埋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对现场堆放其他物品有序归置处理,现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畜禽问题,农业农村局已下达《灵武市畜禽养殖场粪污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记录表》,要求杨保金将养殖的畜禽进行转移,并对养殖区域内的粪便及污染物进行全面清理,现已整改完毕。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3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茂盛村5队村民反映:青藏路与北京路交叉口西边七八十亩耕地(紧挨着青藏路)被掌政镇茂盛村4队刘长江倾倒了沥青渣,污染了耕地。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茂盛村刘长江于年1月20日至2月4日期间,占用36.94亩耕地进行填土,所填土表面大部分为黄土,掺杂少量石头及砖块,填土范围所占的地类为水浇地,占用基本农田。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月8日上午召集部分村民开现场调解会,下午对2个地块选取3个点位进行挖掘,现场发现耕地填土层40cm以下有黑渣,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取样送检,检测结果正在检测。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编辑:徐海鹏任勤娟徐春露(实习)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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