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丨银川人千万要警惕,看到这种箱子快举
街头或是一些公共场所,我们时常能看到一些个人或是组织发起的募捐活动。
而问起这些募捐活动的目的,也多是声称为了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近日,就有市民在修业路的一家理发店和新华街附近的一处饮料摊点发现了这样的行为。
这样的行为是否合适?记者带您一探究竟。
自行发起的募捐市民表示一般不会参与
9月11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了修业路上的一家美容美发店。
走进店内,一个募捐箱就摆在顾客的休息区附近,箱内5元、10元、50元的都有,捐款人的姓名和捐款金额也都公示在募捐箱旁边的“爱心墙”上。
店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他们自己发起的一项爱心活动,募得的善款将会捐给贺兰县的一家养老院。“捐多捐少不限,都是一份心意,这些钱我们会送到养老院或是给老人买东西。”
在新华街附近,一家饮料摊点也标出了“爱心售卖”四个大字。
“我们每卖出去一杯饮料,就拿出5毛到1元钱捐给那些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摊主告诉记者,他的饮料与市面上的正常销售价格一样,但有所区别的是,他会拿出销售所得的一部分用于帮助贫困学生。
随后记者随机街采了一些市民,大部分市民表示一般不会参与,担心会上当受骗,同时对于这些募捐活动也心有抵触,不知道募捐的动机是否单纯。
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究竟什么样的个人和组织才能进行公开募捐呢?
据银川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科科长贺新民介绍,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进行公开募捐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采取哪些募捐方式,这些在慈善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具备接受社会捐赠和募捐资质的主体主要是民政部门和依法登记的公益性的社会团体组织,除了这些,其他个人和单位都不能在社会上进行公开的募捐活动。”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依法登记满2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即便是具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也要制定募捐方案,而且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对于一些商家进行的爱心售卖等活动,贺新民告诉记者,任何商家和个人不得自行开展此类活动,如果有这方面的意愿和想法,应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如果不这样,那么商家或者个人开展的这类活动,他到底接受了多少捐赠?向社会承诺的捐赠最终究竟兑现了没有?如果缺少有效监管,难免有些商家或个人披着慈善的外衣,实则是在促销自己的产品。”
《慈善法》实施至今我市尚未接到申请
此外,《慈善法》还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据贺新民介绍,从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至今,我市民政部门还未接到有个人或组织前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
没有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市民可向银川市民政局或者银川市慈善总会进行电话举报。
银川市民政局
银川市慈善总会
记者朱红杰鲍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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