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垦,百年沙冬青一朝毁宁夏法院
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7月28日上午,随着宁夏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院长、三级高级法官王海滨敲响法槌,该院跨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受理的首例刑事案件,在吴忠市利通区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均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认为鉴定时间为冬春交替之际,不能客观反映被破坏草原植被情况,当庭申请重新鉴定。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作出中止审理,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的决定。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期间,被告人郭某甲、郭某乙、马某某、郭某丙、李某某、毛某某共同谋划,在除毛某某外的5人共同承包的位于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的五里坡草原,通过雇佣人员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进行开垦。郭某甲等5人在开垦的草原上开挖检查井、铺设滴管等设施,种植玉米、糜子、荞麦等农作物。经鉴定,开垦草原地种植农作物,致使原有植被被破坏,土壤沙漠化严重,草原用途发生改变,开垦总面积为.06亩。
毛某某在开垦后的草原上修建水利设施、安装水电、搭建房屋和养殖设施,种植苜蓿等农作物。经鉴定,开垦土地面积为.59亩,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79亩,内陆滩涂地面积9.8亩。被告人郭某甲等6人为谋取私利,共同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草原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涉案草地被破坏的沙冬青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属于珍贵的常绿超旱生植物,对防风固沙有重要作用,要长成1.5米高左右大概需要年。”公诉人说。当天,不仅有来自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石嘴山、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利通区自然资源局等18家单位4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旁听,还邀请被告人所在村庄村干部和部分群众旁听,得知不起眼的沙冬青生长周期如此漫长,大家吃惊不已。
“在我们办理过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树是自己家的,有权砍树,地是自己承包的,有权开垦,尚不知已触犯法律,铁路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和邀请涉案地群众旁听,为老百姓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能够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一名旁听庭审的森林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
法官到现场勘查
据了解,该案在移送起诉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坚持惩罚与修复并举,多次前往被破坏草原地实地勘查,征求专家意见后,得出了对生态损害最佳的处理方式:原地补种复绿。
建立以修复为中心的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坚持修复先行,及时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是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树立保护优先、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的环资案件审判理念的重要抓手。
法官到现场勘查
在该案提前介入阶段,法官与检察官向6名被告人告知了惩罚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6名被告人自愿交纳草原修复费用共计15.2万元,“我们建议根据6名被告人交纳的草原修复费用,结合被破坏草原现状,形成一个符合被破坏草原的修复方案,经第三方专家评审后,以补种、补栽方式进行修复,并由第三方机构和公、检、法、自然资源局共同验收”。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对于6名被告人交纳的修复费用,主动与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进行接洽后,该局综合法规室主任马克给出了修复建议。
目前,该案中被破坏草原进行修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补种复绿工作即将开始。(记者张涛/文供图: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王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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