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三分钟看案例
编者按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即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群众自觉筑牢防范高墙,宁夏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一个个小平安累积全社会的大平安。即日起,平安宁夏官方账号将陆续发布相关违法犯罪案例,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
案例一
买卖公民信息非小事
触犯刑律受追究
6月2日9时10分,贺兰县某小区业主徐某报案称,其于去年12月起,一直接到装修公司业务员打来的推销电话,严重影响到个人正常生活,其居住的小区多名业主均接到过装修公司的电话,怀疑个人信息遭泄漏,要求警方查处。
贺兰县公安局立即对该线索进行调查,确认发生违法犯罪事实后,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经查,去年6月,银川市某装饰公司总经理白某联络宁夏某公司信息管理科员工康某某,要求购买新建小区购房者个人信息。9月,康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报案人徐某小区条购房人员信息(含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元的价格出售给白某。白某获得信息后,以元的价格将业主徐某小区购房人员信息出售给银川市某装饰公司市场部经理樊某某。樊某某将购买到的人员信息分发给公司员工马某某等人用于电话推销活动。
犯罪嫌疑人白某、康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涉此案相关人员已被贺兰县人民法院分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刑罚。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是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基本法,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从道德责任、社会责任上升到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二
入户盗窃“零口供”
不如认罪认罚从宽好
1月6日7时许,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某小区的李某早上起床后,发现原本在门口鞋柜上放置的单肩挎包被挪动了位置,检查家中其他物品和门窗均未有异常,李某感觉蹊跷,打开包检查发现包内余元现金不翼而飞,当即拨打了电话报警。
接警后派出所与刑侦大队技术人员同步出警,现场向报案人李某了解案情,对其住处开展现场勘查,侦查员经过检验现场痕迹锁定嫌疑人赵某宁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讯问,赵某宁矢口否认实施盗窃行为,且自称年以来从来没有到过银川市金凤区。公安机关从证据上形成闭环,“零口供”侦破此案。
赵某宁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中规定的入户盗窃情形,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向检察院提请逮捕。8月12日,金凤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宁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警方提示
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零口供”抗拒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平安宁夏
监制:万玮
原标题:《宪法宣传周
三分钟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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