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四统一四规范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

贺兰县委巡察机构把抓好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对标对表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巡视巡察制度体系,对巡察工作进行再审视、再校正、再提升,以“四统一四规范”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统一工作规则,在制度建设上规范化。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效的重要举措,结合市委巡察指导督导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中央及区市巡视巡察制度为参考,系统梳理巡察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紧盯自主巡察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办法》等5项制度,对已有的2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集中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统一工作流程,在巡察程序上规范化。绘制《中共贺兰县委巡察工作流程图》,归纳总结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紧盯巡前、巡中、巡后三个时间段,梳理巡察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从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归档7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流程作出详细说明,进一步明确各环节的时限、方法、步骤和要求,做到标准一把尺、流程一张图,为巡察工作精细化开展提供了“说明书”“路线图”。编印《巡视巡察有关政策文件及领导讲话汇编》《巡视巡察应知应会手册》分别向县处级领导及全县各级党组织发放,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工作。

统一资料收集,在档案管理上规范化。对照市委巡察办指出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巡察过程中,制作《归档文件目录》、统一档案横签、侧签、封皮等格式下发各巡察组,进一步明确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以及移交时间等内容,督促各巡察组做好巡察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巡察撤点前,由巡察办专人负责,深入各巡察组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指导验收,确保巡察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统一纪律要求,在队伍建设上规范化。修订完善《贺兰县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巡察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保密纪律要求,严格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巡察前,组织全体巡察干部签订工作承诺书,督促巡察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巡察中,巡察办深入各组检查巡察组成员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情况。巡察结束后,对巡察组纪律作风进行“后评估”,对巡察干部抽调期间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将考核鉴定表印发给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将作为组织部门提拔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确保巡察干部严格自律,严防巡察“灯下黑”。(贺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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