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两级法院飓风行动进行时

5月31日,永宁县人民法院凌晨执行带回一名被执行人。

4月1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对决胜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4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4月20日至10月31日)的以清理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案件为主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专项活动,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同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年度第二次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飓风行动”执行工作。

截至5月31日,银川市两级法院通过团队攻坚、个人突破等形式,借助网络直播、悬赏执行、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告等手段,使“飓风行动”取得了较大的成果。40天时间,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38次,传唤被执行人余人次,司法拘留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次(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条,共执结案件件,执行到位标的3.6亿元。其中,银川中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5次,传唤被执行人次,司法拘留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3人次(法人35人,自然人48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49条,执结案件31件,执行到位标的.96万元。

 永宁县警车村里喊话被执行人

5月的一个清晨,天还没亮,永宁县法院姚建欣执行团队前往李俊镇魏团村寻找被执行人董某。在董某家门外,干警发现董某的车辆停在院中,但敲门长达15分钟却无人应答。此时,董某屋内亮起微弱的灯光,随即熄灭,干警断定董某在家,便通过警车警报器鸣笛并喊话:“董某,我们是永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现传唤你前往永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解决王某申请执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你立即开门!”喊话声引来了村民的围观,但依然无人开门。

执行干警商量后决定翻墙进入董某家院中。进入院子,执行干警通过窗口观察发现床上被子隆起,很明显被子里躺着一个人。干警再次敲门敲窗喊话,持续数遍仍无果,执行干警决定强行进屋。这时,董某从被窝中起来,破口大骂执行干警。干警拿出证件亮明身份后,欲将其强制带回,但董某拒不配合,推搡执行干警。将董某强制带回法院期间,一名执行干警手部受伤。在法院羁押室,董某仍拒不履行,并对干警恶语相向。鉴于这种情况,永宁县法院对董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拘留期间,董某履行了本案全额欠款。

兴庆区赴惠农区强制扣车

5月22日,兴庆区法院执行人员根据线索在惠农区一停车场找到海某的抵押车辆。在停车场,执行人员向凑上前来的案外人刘某出示工作证件并询问其是否为车辆使用人,刘某摆手并离开现场。因无法找到驾驶人,法院执行人员在车身、车门上张贴了法院查封封条,准备拖走涉案车辆。这时,刚离开的刘某协同其兄回到车辆停放点,其兄扬言:“今天这车法院不能扣,也扣不走!”而刘某欲用其他车辆堵住涉案车辆出路,执行人员迅速制止,但被刘某抓伤手部。与此同时,刘某的员工趁机发动涉案车辆,在移动车辆过程中,撞到申请人的车辆并将申请人一方的女性员工撞伤,随后驶离现场。

执行人员将妨碍执行公务的刘某兄弟二人拘传。二人拒不认错且态度强硬,兴庆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刘某兄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将刘某兄弟带回法院的同时,刘某公司员工出现,经交涉教育,该员工将涉案车辆开到兴庆区法院。

贺兰县冻结银行账户促还款

“物业费我一分钱都不会交,我也不去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泰安华新物业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物业服务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传唤王某时遭到拒绝。此前,法官经网络查控发现王某的银行存款几乎为零。执行法官前往王某家时,吃了“闭门羹”。

承办法官再次拨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告知其如再不到庭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同时将其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但被执行人王某仍然拒绝履行。贺兰县法院遂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同时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尚有余额的账户予以冻结。在冻结账户的第二天,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说自己正在银行办理贷款,就在贷款即将办理完毕时,银行通知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且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继续办理贷款。他恳请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和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执行法官告知他,只有将本案债款履行完毕才能解除相关措施。被执行人王某立马“蔫了”,当即来到法院将所欠物业费一次性交纳完毕。

金凤区见到拘留决定书匆忙履行义务

4月23日,经多次赴宁东调解,金凤区法院执行法官马君平、王立军成功执结两起案件。

原来,两位法官所办理的案件有同一个被执行人——宁夏某化工公司。该公司欠申请人榆林市某商贸公司40余万元货款、欠缴员工马某某43个月的养老、失业保险费等。

年,榆林市某商贸公司与宁夏某化工公司合作后,化工公司尚欠货款40余万元未付。多次催讨债务无果,榆林市某商贸公司诉至金凤区法院。判决生效后,化工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商贸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年7月该案立案后,法官及时运用查控系统查找,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也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并对化工公司财务室进行了查封,案件均未履行。

年,马法官发现,该公司开始恢复生产经营,遂再次启动执行。经努力,被执行人的母公司提供一辆轿车,用于抵顶给申请执行人,但因价格问题未协商一致。

马法官认为,被执行人恢复生产经营,已初步具备履行能力但仍拒绝履行,拟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4月23日,执行法官来到该公司,向法定代表人出具了拘留决定书。看到拘留决定书,该法定代表人转变了态度,开始配合法院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轿车抵顶给申请执行人,再行支付23万元现金。

借此机会,经王法官调解,化工公司负责人承诺将于一周内将欠缴员工马某某的养老、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偿一并付清。

西夏区59件涉民生案件和谐化解

5月8日,银川市西夏区某企业30名涉案代表及委托律师领到了期盼已久的补偿金,且其中24名有就业需求的群众又与某企业签订了就业意向书。

今年1月,该批59件涉民生案件在西夏区法院立案执行,涉案标的多万元。执行过程中,某企业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针对补缴社保部分,因部分群众无能力或不愿意缴纳自己应当承担部分,申请由企业垫付,双方意见不一致,案件一度停滞。

5月8日,西夏区法院召集某企业负责人、部分涉案群众代表及其代理律师进行协调,主办法官全面详细释法后,企业负责人及群众认识到了各自的义务及权利,决定全力将涉案问题妥善解决,企业当场履行了补偿款,并与群众代表律师达成了补缴社保意向。在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下,其中24名有强烈就业意向的申请人又与涉案企业签订了二次就业协议。

灵武市凌晨两点将被执行人送拘

5月18日23时31分,灵武市法院执行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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