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这8名青年拟被表彰,名单正在公示
为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全县青年在建设“银川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集中展示贺兰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共青团贺兰县委员会决定开展贺兰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
从3月开始,经全县各级组织推荐、社会自荐、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等一系列环节,决定授予吴立军等8名同志贺兰县“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式名单如下
吴立军,男,回,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级工程师。—年,规划完成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全县49个政府部门开通专栏子站,形成统一平台、统一数据源、统一管理的集约化平台,为全县信息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先后获得信息系统监理师(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工程师)及大数据技术人才资格称号。
周勇,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宁夏银川市人,原宁夏司法警官学校毕业,现为贺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年12月参加工作,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红寺堡派出所、指挥中心和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指挥中心工作。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吴忠市共青团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被银川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记个人嘉奖三次。
陈思,女,回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先后担任马家寨社区任社区副书记、如意湖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创新党建工作品牌模式、拓宽社区服务半径,各项工作都走在贺兰县所有社区前列,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各项工作任务。年荣获银川市优秀社区工作者、年荣获贺兰县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年荣获贺兰县消防安全个人等荣誉。
刘建岐,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银川市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先后担任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能够迅速适应工作环境,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转换角色,期间,成功创建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取专项资金1亿元。先后获得年度贺兰县农村工作先进个人、年度贺兰县农村工作先进个人、年度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田永科,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始终坚守在教学一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关爱学生,团结同事,以校为家,陪伴学生,善于探索,乐于创新,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是贺兰移民学生的守护者,引路人。先后被中宁县大战场镇授予“优秀党员”称号、被贺兰县洪广镇授予“优秀教师”称号、被贺兰县授予“优秀教师”称号、被银川市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刘鹏,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带领企业党委与企业周边金沙村、洪广村开展“村企共建、发展共赢”系列活动,按期组织企业党员与周边村民开展组织生活座谈会,进行交流互动。通过慰问老党员、慰问困难群众、金秋助学等形式,共慰问帮扶周边村民30余人,解决村民就业人,慰问帮扶金额4万余元;通过市团委为困难大学生捐资助学共计2.4万元。年荣获集团“增产达效”奖。
田彦宏,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贺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德胜工业园区人民法庭负责人。先后担任贺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庭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贺兰县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等。自工作以来立足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近十年,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余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获得贺兰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庭审等荣誉。
马立兵,男,回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贺兰县黄河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不仅重视员工的福利待遇,同时也注重文化建设,公司为老员工制定共同出资成立便利店共同持股、共同受益的政策,领带员工共同致富。先后获得“回乡创业典型”“银川市创业之星”“宁夏全民创业明星”等荣誉称号。
以上人员公示时间为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请与共青团贺兰县委员会联系。
联系-
团县委将对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问题属实,将取消相关人员的评选资格。
(来源:平安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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