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逢提必考潇湘晨报
“经过‘法治’考试,一年多来更加坚定了我的法治信念,使‘法治’二字贯穿于项目管理、节能监察和各项政策落实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11月21日,贺兰县发改局局长常雪峰说。
去年10月,常雪峰顺利通过贺兰县人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后,被任命为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贺兰县已组织了20余场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名领导干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走上了新的岗位履行依法行政职能。
多年来,贺兰县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立足县域治理实情,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增强领导干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为依法治县提供可靠的法治队伍保障。贺兰县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作为考试重点,包含了《公务员法》等公共行政法律法规和《党章》等党内法规条例,并根据县域依法行政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增加案例分析题型,有效检验了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不让干部任前考试‘走过场’,我们坚持任前考法成绩过70分者方能‘上会审’,把任前法律考试成绩作为进入依法任命程序的前置条件,现场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通报拟提拔人员考试成绩,并存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档案,使任前考试成绩真正成为‘硬指标’。”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人说,贺兰县已经把任前考法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提拔使用,让“逢提必考”成为选拔领导干部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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