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首宗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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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贺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举行首宗集体林权流转规范合同签约仪式,敲响了贺兰县集体林地入市交易第一锤,也标志着贺兰县山林权改革在解决部分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上迈出了坚实第一步。

此次集体林地流转是贺兰县首次通过农村产权流转平台进行,面积亩,流转年限20年,由洪广镇金山村村委会与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签订规范流转合同。“此举有利于解决集体林地资源发展的难题,撬动大量资本向农业农村集聚,充分释放农村产权价值,有效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集体林业扩权、赋能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贺兰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当前,贺兰县在洪广镇金山村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重点是放活经营权,促进林地资源合理利用,在保障村集体权益的同时,为经营者提供融资保障。试点工作中,着重加快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健全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理顺林权确权登记、流转登记的职能,积极引导集体林地经营权通过出租、转让、合作等多种方式,依法有序流转。

“今后,企业可用林地经营权贷款、融资,可以放到市场上,用市场机制去盘活,对我们来说无疑是打了一剂润滑剂。”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有限公司负责人高林说。

据了解,自贺兰县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引领、农户参与”的形式,集中盘活一批发展潜能较大的集体林地。以放开放活、增值增效、植绿增绿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理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全力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有机转化,努力实现“山绿”与“民富”双赢的目标。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林改办主任靳贵亮介绍,下一步将推动全县多亩的集体林地入市,动员集体对林地大范围展开流转,鼓励社会各种经营主体参与集体林业的经营,全面发挥森林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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